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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献血累计在600毫升以上(含600毫升)者,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;献血累计在600毫升以下者,本人享受2倍偿还;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)享受等量偿还。
用血报销须知:
1.本人用血需要偿还时,出院后,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无偿献血证、医疗单位出院发票、用血项目清单(应列有血液品种及数量)和本人银行卡到市献血办公室(龙子湖区治淮路181号;向东乘120路、110路等公交车均可到达)办理报销手续。
2.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)用血办理报销时,除以上证件外,还需携带户口本、结婚证或直系亲属有效证明。以上均需提供资料原件。
3.异地报销省内各血站均可办理,或将以上证明材料一并寄至蚌埠市献血办公室(0552—3038348、3038349传真、邮编:233060)。
4.办理时限为出院后一年之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