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血站站务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公共安全,依法受到保护的行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,原则上应予公开,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、程序规则公开、工作过程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。
二、向社会公开血站资质信息、用血费用报销偿还政策与流程、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等,严禁发布虚假信息。
三、设立服务热线、投诉电话、监督电话,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指导。并在网站投诉咨询专栏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进行公开。
四、公开血站发展建设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,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、人事管理情况、招标采购等情况。
五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,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,行使民主权利,积极参与站务信息公开。